今年3月12日下午,陈姓男子搭乘捷运竟在捷运列车内,坐在座椅上裸露生殖器以手上下把玩,遭同列车女乘客报警查获,台北地方法院依公然猥亵罪判处罚金1000元,可易服劳役,缓刑2年,缓刑期间完成法治教育课程2场次。

北院指出,陈男在审理时坦承犯行,犯罪事实与起诉书所载事证相符,经检察官与被告在审判外达成协商之合意且被告已认罪,检察官声请改依协商程序而为判决,不经言词辩论,于协商合意范围内为协商判决,给予陈男缓刑2年宣告。

北院表示,协商判决除了有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检察官与被告均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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