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大陆《契税法》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正式施行,去年契税和城建税收入合计约1.2兆元(人民币,下同)。

据第一财经报导,目前,大陆18个税种中,真正以法律形式存在的税法达到12个,另外6个税种仍是以国务院暂行条例形式存在。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这些税种也已经被启动立法进程,将上升为法律或被废止。

2015年以前,大陆以法律形式存在的税种只有3个: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车船税。其他15个税种按国务院制定的有关暂行条例规定徵收。

在大陆中央要求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起草了《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明确对剩余的15个税收条例修改上升为法律或者废止。

2016年以来,环境保护税法、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资源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9部税法相继出台或实施。由于营业税改增值税顺利完成,2017年营业税正式被废止。

目前尚以国务院暂行条例形式存在的税种还有6部,分别是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中,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并未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画中,取而代之的新税种房地产税正在起草中,已列入了全国人大立法计画中。专家普遍认为随着未来房地产税法推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将被废止。

因此,未来真正需要立法的税种只有5部,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土地增值税和房地产税。其中,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关税法送审稿已上报国务院审议。

同时,有财税专家分析,继重庆、上海之后,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望扩围,为房地产税立法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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