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一名男子偷走一只宠物猫后宰杀贩售,印尼北苏门答腊省棉兰地方法院日前将他依窃盗罪判刑2年半。如果依虐待动物罪判处,最重只有9个月刑期加上小额罚款。
印尼新闻网站雅加达椰子网(Coconuts Jakarta)报导,棉兰(Medan)地方法院在8月31日依印尼刑法的偷窃罪判处拉菲勒斯(Rafeles Simanjuntak)2年6个月的刑期。在虐待动物的案例中,这是相对重的判刑。
报导指出,动保团体欢迎棉兰地方法院的判决。依印尼刑法,虐待动物罪名最重仅会被判处9个月的刑期及小额罚款。印尼动物守卫者(Animal Defenders Indonesia)创办人多尼(Doni Herdaru)说,这对虐待动物者来说,是一项教训。
点滴网(Detik)报导,女饲主遗失猫后到处寻找,最后在拉菲勒斯家中找到爱猫被肢解后的头部等残骸,而向警局报案。拉菲勒斯是贩卖狗肉、猫肉的摊商,他在4月被逮补、拘禁。依刑法偷窃罪,最高可判处5年,检察官求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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