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前任台北市建管处违建查报队小队长的林韦鸣,被诉图利贵子坑乡村俱乐部负责人陈仲明无权占用国有土地,一审无罪,二审逆转判6年,上诉后,因最高法院对法律见解有歧异,承审庭提案后,刑事大法庭裁定构成图利罪。
本案的法律争点是,违章建筑依相关法令应即予查报、拆除,却故不依法签报,而未能续行相关程序并执行拆除,致仍得继续保有该违章建物之整体用益状态,是否属贪污治罪条例规定的图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刑事大法庭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违章建筑依相关法令应即予查报、拆除,而故不依法签报,致仍得继续保有该违章建筑之整体用益状态,构成图利罪。但不包括既存违建部分,只是针对新的违建故意不查报拆除部分。
本件原因案件,违建查报小队长的林韦鸣,被起诉让业者保有原应查报拆除违建物的不法利益,士林地方法院判他无罪,但台湾高等法院认定他,纵放大型违建物,致业者顺利完成违建物之拆后重建,依图利判刑6年。
大法庭作成裁定后,最高法院承审庭取得一致的法律见解后,将对林韦鸣及其他共犯涉犯贪污罪部分,做成妥适判决。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