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支联会常委下午到警察总部,就警方国安处要求提交资料回信。副主席邹幸彤重申,支联会并非外国代理人,认为国安处错误引用法律,未交代要求提交资料的理据,违反自然公义原则,因此国安处的指示不合法,支联会不会遵从。邹幸彤说,警方只是签收信件,并警告不提供资料的法律后果,无正面回应支联会回信内容,几名常委对承受法律后果已有心理准备。
香港警方则发声明予以严厉谴责,重申如果有人未依时间提交资料,可处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半年,相关人士和团体将要承担法律责任,警方必定依法跟进。警方又指,上月25日向多个团体发出通知,要求提交资料,已收到个别团体提交的资料,亦收到有团体要求延期。
对于特首林郑月娥回应支联会拒绝提交资料时,谴责有人认为身为公民社会一员,就不必守法的观念完全错误,强调公民社会要有依法精神,邹幸彤回应,公民社会并非由政权定义。
常委梁锦威认为,支联会在公民社会的角色,不是特首一人可以否定,相信港人自有答案。常委徐汉光表示,已至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裁定警方的信件无效,并禁止警方向支联会索取资料,直至法庭有裁决为止。他强调,自己无收外国钱,无受外国指使,亦不是为外国利益做事,对被指称为外国代理人感到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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