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徐权等10名黑衣人今年4月夜袭松山警分局中崙派出所引发「松山之乱」,徐权因砸坏电脑萤幕遭到起诉,其余9人则被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送办。其中,许姓、林姓男子各被裁罚1万2000元,2人抗告后,台北地院逆转撤销,全案确定。
徐权以外的9名黑衣人中,台北简易庭裁定3人拘留3日,5人处1万2000元罚锾,1人则因只有站在门口劝大家离开,并未进入派出所,不罚。被裁罚1万2000元的许男、林男不服,提起抗告。
许男主张,他进入派出所时,电脑已倒在地上,并见到友人与员警起口角,随即上前劝阻,并与员警一同将友人拉出,过程中均听从员警指示,并无辱骂、攻击或不当言词;林男则说,他听到员警要全部人离开,他立刻就走到门口,劝阻友人全部离开。
法官勘验监视画面后,确认许男、林男进入派出所后只有旁观,或是劝阻其他滋事者,另根据滋事者、派出所副所长顏敏森及在场员警的证词,并非所有进入所内的人都在闹事,有部分人是进去劝架,故採信2人主张,裁定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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