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10个部门发布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通知,将「挖矿」列为淘汰类产业。
发改委表示,利用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俗称「挖矿」,对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惟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且对于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
通知要求作出多项规管,包括将「挖矿」列为淘汰类产业、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挖矿」活动、加强对活动监管调查、明确区分挖矿与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界限、强化挖矿能耗双控约束、严格限制「挖矿」企业用电报装和用能,及严禁对「挖矿」项目提供财税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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