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也回应立陶宛资讯安全部门的评估报告中关于审查与资料传输、处理的怀疑,小米澄清,小米的设备不会限制或过滤使用者接到或发出的任何讯息,小米从来没有,将来也不会限制或遮蔽手机用户的任何个人行为,例如搜寻、打电话、浏览网页或使用第三方厂商通讯软体,NCSC的报告并没有指控小米这么做。

小米进一步表示,报告中说明是小米对广告管理软体的使用,透过小米自有APP (例如小米影片和小米流览器等)推送到小米手机上的付费广告,以保护使用者免受令人不快的内容的影响,比如色情、暴力、仇恨言论、以及可能冒犯当地使用者的资讯。 小米强调将会致力于在所有司法管辖区都以负责任、透明的方式运作,持续的改进并希望积极与用户、监管方和利益各方交流。

而在资料处理和资料传输方面,小米认为,该报告则错误地传递小米资料管理的资讯,小米完全符合GDPR的所有要求,包括对终端使用者资料的提交、处理和传输,在所有系统、应用程式和服务都合于规范,对个人资料的任何使用均获得了最终用户的有效同意,并始终符合欧盟及其成员国的地方法律法规,小米的营运符合ISO/IEC 27001资讯安全管理标准,和ISO/IEC 27701隐私资讯管理体系的要求,自2016年起,小米也收到TrustArc每年一次的企业隐私安全认证,保证小米为终端使用者提供最大限度的隐私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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