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局金控公司组长江贻中表示,国银在购屋贷款方面有4项疏失样态。首先,对已持有多笔或短期办理多笔购屋贷款的借户,未确实查证购屋用途合理性、便以购置住宅贷款名义核贷。其次,对短期内连续买进卖出房屋的借户未进行查证、研拟风险控管机制。

再者,对于财务能力欠佳的借户,国银短期内仍核准办理多笔购屋贷款,未确实评估借户还本缴息能力。对于借户提供非本人外币存单担保,核贷金额超过借户购置高价住宅金额6成,且以短期放款承作、贷款期间仅缴付利息,违反央行对高价住宅贷款规定。

购地贷款方面则有3项疏失样态。首先,国银未向借户徵提明确兴建动工期程,对于多次办理续约展期的客户,未有效督导依约动工开发,导致贷放后数年仍未动工兴建,成为助长「养地」的帮凶。

其次,对同一土地短期内交易价格大增或转贷案件贷款金额大增,国银未确实评估借户资金需求合理性、审慎办理担保品估价。最后,对于核给鉅额周转金贷款的建筑业者,未厘清最终资金用途是否用于办理住宅及企业建筑使用。

余屋贷款有2项缺失样态,一是对承作条件未符合内规者,未建立例外案件管理机制。二是对于余屋去化率偏低或去化时程过长的案件,未落实逐步收回贷款额度、或调高利率内部风险控管措施。

工业区土地抵押贷款亦有2项缺失样态,包括未向借户徵提兴建或开发计画、或所徵提计画内容不明确却仍核准贷款,以及对于未依兴建或开发计画执行地借户,未依内规逐步收回贷款或调升利率。

票券公司亦有4大缺失。首先,在不动产授信方面,对于非不动产业实际资金用途于不动产投资开发及买卖者,未纳入不动产业保证限额控管。办理以余屋为担保的授信案,对于营运及财务结构不佳、偿债能力薄弱的授信户,未瞭解最新余屋销售情形、掌握还款来源。

在空地担保授信方面,票券公司办理徵审作业,对未依兴建计画一再展延动工日期的借户,未掌握开发期程及评估兴建可行性,不利掌握还款来源。同时,办理鑑价作业方面,则对同一不动产担保品出现短期内重估鑑价、大幅提高押值增贷情形。

票券公司在联贷案授信方面则有2项缺失样态,包括未具体评估资金需求合理性、未瞭解实际资金用途是否与原申贷用途相符,以及对授信户联贷合约承诺事项的担保品销售率,有未确实追踪控管等情形。

江贻中表示,检查局5月已将金检主要疏失函送全体国银及票券公司,要求检视自身是否有类似状况,并强化相关风险管理机制。而央行近日增加打炒房新措施,亦已纳入年底一般检查重点项目,由于主要为强化既有规定限制,因此不会特别再办专案金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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