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位已婚胡姓男子,外遇一名许姓小三,两人交往期间天天削水果、烤麵包给许女吃,还在2015年间向银行贷款60万元借给她,可是许女后来却不满胡男威胁交往,还把她当「性奴」,于是要求胡男签下切结书,要求相处期间不能要求「一次清偿」,或要求她把名下车辆设定动产抵押权给男方,否则视同放弃债权,胡男同意许女所提要求,后来两人关系决裂,胡男控告许女不还钱,却被许女提供胡男传来的一则讯息「把钱一次还给我」打脸,法官认定胡男违约,判许女免还。
据了解,胡男与许女2015年签下「不许一次清偿债务」切结书后,胡男却在同年9月与10月双方仍交往期间,要求许女「一次还钱」、2018年4月又再提出一次,胡男后来控告许女不还钱,并声称两人结束交往,才会要求对方一次还清,结果被许女拿出两人的对话纪录打脸。
胡男7月至9月多次向许女提出分手,对话纪录中交叉许多两人仍然见面的讯息「不像妳说的当成性奴好吗」、「请妳搞清楚,上个星期六整天是陪妳去考试的」、「已经在妳家门口等妳」等。
台中地院法官勘验2人对话纪录,认定胡男要求「把钱一次还给我,不然拿借据去找妳妈」等一次还清的威胁,发生在两人还交往期间,已违反切结书约定,因此判决许女免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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