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国家发展改革委今(1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

通知提出,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继续作为新能源发电等价格形成的挂鉤基准。

通知提出,避免不合理行政干预,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制定并不断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对电力使用者和发电企业进入电力市场不得设置不合理门槛,不得组织展开电力专场交易,对市场交易电价在规定范围内的合理浮动不得进行干预,保障市场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指导,对地方不合理行政干预行为,透过约谈、通报等方式及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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