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表示,近期各报所载的所得税、遗产税及赠与税各项按消费者物价指数调整金额及减税额,皆为外界预估数字,非正式公告之数额及金额;该部将依规定于2021年12月底前公告2022年度各项金额及2021年度基本生活所需费用。
财政部指出,按物价指数连动的2022年度综合所得税免税额(2023年5月申报时适用)及2022年发生之继承或赠与案件所应适用之各项金额,应以上次调整年度适用之平均消费者物价指数,与2022年度适用之平均消费者物价指数(行政院主计总处公布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为止12个月平均消费者物价指数)上涨幅度,判断是否应予调整相关数额及调整金额,由于尚未届10月底,总处亦尚未公布,该部尚无从办理。
至于2021年度基本生活费(2022年5月申报时适用),为参照行政院主计总处公布最近一年全国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之60%订定,同样将于2021年底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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