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扰28年的拉法叶舰採购弊案,检方声请没收已故军火商汪传浦犯罪所得,2019年最高法院裁准本金3亿1253万9913美元确定,13日再裁准本金1亿7465万2895美元,犯罪所得本金部分共裁准4亿8719万2808美元,已全部确定。

至于孳息部分,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依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再计算执行完毕日的孳息,但最高法院认定此种计算方式有误,将此孳息部分撤销,由高院更为裁定。

已故法国军火商在台代表汪传浦,与时任海军上校郭力恒合作,推销国军透过汤姆笙公司採购法国拉法叶舰,法方浮报价格,让汪与郭均分回扣。郭遭依收取回扣罪判刑15年,併科罚金2亿元,已服完刑出狱,他犯罪所得也已执行没收2875万多美元。

案发后,汪滞留海外遭北院通缉,2015年死亡后,台北地院判决公诉不受理。2016年7月1日没收新制施行后,检方声请没收汪生前在瑞士的帐户款项,包括汤姆笙公司匯入2家公司的回扣本金各3亿多元、1亿多元美金及孳息。

北院及高院裁定,没收本金及孳息共9亿5332万多美元,2019年最高法院就检方声请没收的本金3亿多美元部分,驳回抗告确定。另本金1亿7465万多美元及孳息部分,发回高院重裁。

今年7月高院更一审裁准1亿多元本金加孳息共5亿2074万多美元,汪的家属及检方都提再抗告,最高法院针对本金部分驳回、裁准1亿7465万多元确定,孳息部分全部撤销,由高院更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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