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期局主秘高晶萍表示,为利于投资人儘早知悉上市柜公司股东常会议案内容,有充裕时间了解股东会各项议案,鼓励股东参与股东会行使权利,故研议修正「公开发行公司股东会议事手册应行记载及遵行事项办法」规定,提早揭露股东常会议事手册资讯申报时间。

金管会规画依实收资本额规模分批推动,首波以实收资本额逾100亿元、或外资持股逾30%的上市柜公司先行,将股东会议事手册及相关会议补充资料电子檔的规定申报期限,由现行的股东会召开前21天提前至30天。

高晶萍表示,目前共有314家上市柜公司符合上述规定,观察今年召开股东会情况,超过的92%均能在股东会召开前30天上传议事手册及相关会议补充资料电子檔,预期修法提早对上市柜公司执行并无太大困难。

金管会表示,此次修正草案将对外进行预告30天,以徵询外界意见,除了刊登于行政院公报外,亦将于金管会网站刊登,各界如有任何意见可在期限内自金管会「主管法规整合查询系统」网站的「草案预告」网页内陈述意见、或洽询金管会证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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