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蓝姓男子经营口罩工厂,不顾疫情严重,卫福部要徵用时,签切结书说只生产工业口罩。却私下高价贩售口罩,更从每片5.8元一路涨到14元,获利2095万元。检方痛批大发国难财,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起诉,请法院科有期徒刑4年,併科罚金400万元

检方指出,行政院2020年1月31日公告,一般医用口罩及外科手术口罩,为生活必须用品。卫福部也在同年3月10日公告一般医用口罩、外科手术口罩、N95为防疫物资,每片医用口罩为5元。

而蓝的公司原本领有医用、医用活性碳口罩许可证号,不过早已到期。检方发现,卫福部曾在2020年2月13日徵用口罩时,蓝拒绝政府徵用,还说只有生产一般工业口罩,并签下切结书,却私下以每片12至16元转卖给民眾。

有证人供称,口罩刚买时每片5.8元,然后越卖越贵,调涨到8、12、14元。蓝还强调效果等同医用,但是不能说。

此外卫生局人员曾在2020年2月20日前往稽查,却遭拒绝进入,同年5月19警方前往搜索,查扣扣得38万590片口罩,口罩包装盒154个、医疗口罩静电滤材111箱等证物。并根据帐册,发现获利2095万5310元。

检方认为,蓝趁疫情大发国难财,且在证据彰明情况下,还饰词巧辩,推诿卸责,执词滥陈,无凛刑责,请科有期徒刑4年,併科罚金400万元,俾惩劣行,并警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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