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戴姓男子囤积防疫酒精哄抬物价,遭嘉义地检署起诉。(廖素慧摄)
嘉义戴姓男子囤积防疫酒精哄抬物价,遭嘉义地检署起诉。(廖素慧摄)

今年5月间本土疫情严峻,戴姓男子以单价45元大量买进台糖酒精,三级警戒期间,在2个网路电商平台以每瓶107元至332元不等卖出,不到1个月内不法获利约36万元,检方依违反《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起诉。

起诉书指出,44岁戴男于5月间向知名连锁超市及台糖公司各营业处,以每瓶45元购入大量台糖75%一般酒精(350ml),再利用3个帐号,在虾皮、露天2大电商平台贩卖,公告牌价每瓶299元。

5月13日至5月28日共交易162笔,售出1845瓶,1箱12瓶,每箱成交价1288元至3088元,换算每瓶单价107元至257元,不法获利约30余万元;5月13日至6月11日有27笔交易,售出246瓶,换算每瓶单价166元至332元,不法获利5万9927元。

嘉义县调查站配合嘉义县卫生局及消保官,于6月间到戴男位于嘉义县朴子市的仓库执行行政稽查,当场查扣1200瓶台糖75%一般酒精。

戴男辩称,他向台糖进货时疫情还不严重,疫情严重后市面上都涨价,他付现金进货,消费刷卡买货,他要负担刷卡及电商平台的手续费,运费及退货损失,还送赠品,这些成本加起来大约85元,他还到处问有没有存货。

检察官认为,戴男大量收购并囤积台糖酒精,造成消费者难以就近在连锁超市及台糖门市买到,以致必须支付运费及网路业者手续费,才能在网路上购买到重要防疫物资。

检方认为戴男涉犯《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第12条第1项哄抬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公告防疫物资价格罪嫌,予以起诉。犯罪所得35万9927元及1200瓶酒精宣告没收。

今年5月间本土疫情严峻,戴姓男子以单价45元大量买进台糖酒精,三级警戒期间,在2个网路电商平台以每瓶107元至332元不等卖出,不到1个月内不法获利约36万元,检方依违反《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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