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吴姓男子搭乘台北捷运板南线由忠孝復兴站上车后,在车厢内以身体正面贴住一名女子背部及臀部并做出摇晃动作,吴男辩称自己具有衝动控制疾患,搭乘大眾运输工具时有衝动情形,台北地方法院依性骚扰罪将他判拘役40天,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36岁的吴男在今年2月23日晚上8点左右,搭乘捷运板南线由忠孝復兴站上车后,乘被害女子不备之际,贴住她臀部做出摇晃动作,她发觉后旋即移动拉开2人距离,但吴男又触碰经她责骂才停止,她报警处理后,警方循线查获吴男。

检方起诉后,被害女子向法官表示,不愿意和解,吴男已非初犯,他之前的案件以和解处理,并未制止他再犯,希望本件从重量刑,真正给他一个警惕,不再有其他人受害。

北院考量吴男在医院就诊的病歷资料记载,他具有衝动控制疾患,搭乘大眾运输工具时有衝动情形,正在接受治疗,并念其犯后坦认犯行,态度尚可,依性骚扰防治法判处拘役40天,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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