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生技公司负责人2018年间,替失眠的妻子施打管制药品「安舒麻」,继子当场目睹,去年5月间,妻子一觉不醒,检察官相验时,认定有滥用麻醉药,但无法证明死因与施打有关,起诉陈男擅自执行医疗业务罪。

44岁陈男与妻子共同经营生技公司,贩售公告第四级毒品「安舒麻」(Propofol)静脉注射液,两人均知未经许可不得任意供人施用,另外,陈还在家中替妻子施打「美白点滴」,并加入维他命C等营养液,去年5月21日被继子发现她躺在地上失去生命徵象,经送医仍宣告不治。

继子证称,小学就看过继父替母亲打针,都是打在手臂,每周施打1次,药物的瓶子上写有「安舒麻」,母亲也会任意取用并施打,打完以后就会睡着,继父就会带他出去打球,持续有2年之久。

检察官认为,陈男并非医师,至少2次擅自执行医疗业务,转让四级毒品罪嫌,全案从重依照违反医师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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