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贼夜夜偷!暗夜持利剪潜入果园摘光整园血汗结晶,果农靠一张发票自救,让检警成功逮到2名恶贼法办,彰化地院近日完成审理,将同为46岁的庄姓惯窃、杨姓惯窃,依《刑法》窃盗罪,判处1年、1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得上诉。
根据判决书内指出,46岁庄男和杨男前年11月20日深夜,开蓝色小货车前往北斗镇一处四季芒果果园,先以利剪破坏铁丝围网的前门后潜入,将整园3400颗芒果全部摘光偷走。
被害果农当天下午在园里浇水、喷药除草除虫,工作忙到晚上8点才回家,没想到隔天凌晨5点一到果园,赫见铁丝网门惨遭破坏,辛苦种植数月的芒果一夕之间全没了,气得跳脚,报警处理。
而帮助北斗警方顺利破案、循线将两人逮捕到案的关键,就是被害果农在果园里捡到的一张超商发票,警方根据消费纪录,查出犯案当晚,两人先到附近一家莱尔富超商买饮料,店内监视器清楚录下杨男身影;再扩大调阅路口监视器画面,发现小货车晚间空车现身北斗镇拓农路、斗中路口,但翌日凌晨经过斗中路、民光路口时,整个小货车车斗,满满都是刚摘採下来的四季芒果,人赃俱获,让两人哑口无言。
庄、杨两人都有毒品前科,杨男还曾有违反儿童性交易防制条例、妨害自由、赃物、伤害罪等纪录;尤其庄男前年11、12月间,短短1个月内更密集犯下6次窃盗犯行,专偷四季芒果,明显已有销赃管道。两人面对检警侦办和法官庭讯,却说词反覆,不断做出不实陈述意图卸责,甚至辩称偷来的芒果是要自己吃、或是腌渍成芒果青送人等。
法官审酌,庄、杨两人正值壮年、从事农务工作维生,知道农民辛劳,却恣意窃取果物变卖牟利,前够多次窃盗前科纪录竟又再犯,杨男否认犯行、态度不佳、庄男虽坦承犯行,但不断虚偽陈述,未见悔意,兼衡两人智识、职业,作如上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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