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福部指出,政府为补偿配合防疫措施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民眾,于110年10月19日修正发布「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隔离及检疫期间防疫补偿办法」第2条及第9条,考量今年5月疫情进入社区之医疗及安置资源运用,部分确诊民眾在家中依法配合防疫措施,进行指定处所(居家)隔离与原与确诊者接触之居家隔离者人身自由受限相同,除原有的居家隔离、居家检疫、集中隔离或集中检疫者外,增列下列3类对象亦得申请防疫补偿:

(一) 在家获知确诊者,且经卫生主管机关开立「指定处所(居家)隔离通知书」进行指定处所居家隔离。

(二) 解除隔离治疗需再7 天居家隔离之无症状或轻症确诊个案,且经卫生主管机关开立「指定处所(居家)隔离通知书」进行指定处所居家隔离。

(三) 抗原快筛阳性个案,且经卫生主管机关开立「指定处所(居家)隔离通知书」进行指定处所居家隔离。

卫福部说明,符合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隔离及检疫期间防疫补偿办法请领条件之民眾,可採线上、邮寄或临柜等方式,向受隔离或检疫结束时之所在地直辖市、县市政府申请,民眾提出申请,须于线上或纸本填写申请书并检附金融机构存簿封面影本、受雇人请假及无支领薪资之证明或无法从事工作及无获得报酬、补偿之切结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卫福部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隔离及检疫期间防疫补偿申办系统网址: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如有防疫补偿相关疑问,可于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10时拨打免付费的1957福利谘询专线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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