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保局统计,截至去年年底为止,规模在50人至99人之间的事业单位有1万2063家、劳工人数达82万5903人,若依现行的「劳工健康保护规则」,50人以上事业单位可望在明年都要实施医护临场健康服务,但若依职安署预告修正的劳工健康保护规则,则仅有约1000家事业单位符合,事业单位缩水甚多。

依职安法明定「事业单位劳工人数在50人以上者,应雇用或特约医护人员,办理健康管理、职业病预防及健康促进等劳工健康保护事项」,依现行的「劳工健康保护规则」规定,劳工总人数在50人至99人者,从明年施行,未料近日职安署预告修正劳工健康保护规则,将原本50至99人之间的事业单位再新增要求要有具特别危害健康作业的劳工才适用临场健康服务。

职安署说明,考量劳工人数在50至99人事业单位多为小型企业,其资源与经费相对不足,为降低事业单位衝击,及兼顾维护劳工权益,明定其具特别危害健康作业优先适用;劳动部职安署职业卫生健康组长张国明表示,考虑小规模事业单位资源较为不足,如果实施恐怕会参差不齐,而依预告修正的「劳工健康保护规则」,明年起50至99人的事业单位中只要有1个人从事如高温、辐射、噪音等特别危害作业,就要提供临场健康服务,否则可依职安法要求限期改善,不改善可处3万至15万元罚锾。

张国明指出,目前也将透过就业安定基金提供2亿元预算「推动中小企业临场健康服务补助计画」,补助的对象仍在评估,但至少199以下的事业单位仍是补助的对象,至于实施多年的200人至299人的事业单位临场健康服务则仍待评估。劳工健康保护规则预告至本月27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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