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民法1138条规定,继承人优先顺序依序为配偶、子女(或孙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官员表示,若近亲如子女选择抛弃继承,由孙子女继承,则抛弃继承者的遗产税扣除额将无法适用。

另依遗赠税法第17、18条,现行2021年遗产税免税额单件1200万元。而遗产税六大扣除额为配偶扣除额493万元、直系血亲卑亲属扣除额每人50万元、父母扣除额每人123万元、重度以上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每人618万元、被继承人扶养之兄弟姊妹或祖父母扣除额每人50万元、丧葬费扣除额123万元。

另在直系血亲卑亲属、被继承人扶养兄弟姊妹扣除额部分,若继承人为未成年者,可按照年龄距届满成年年数,每年加扣50万元。

举例来说,假设A过世留下5千万元遗产,继承人有配偶B、长女、次女,以及患有身心障碍疾病的儿子等四人(皆成年),如果只有长女继承,其他人皆抛弃继承,遗产免税额与扣除额合计为1373万元,剩下计税额度为3627万元,适用10%遗产税率,需缴遗产税362.7万元。

如果所有继承人都选择继承,则遗产免税额与扣除额合计2584万元,计税额度为2416万元,适用10%遗产税率,需缴遗产税241.6万元,相比抛弃继承约省121.1万元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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