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28日晚上7时许,西屯区台湾大道3段上某大楼惊传疑有妨害自由情事,警方获报立即循线追查相关人到案厘清,因购买权利车有债务纠纷,跟随该车辆欲寻找债务人,过程无暴力行为或妨害自由,虚惊一场,警方严正告诫双方不得有非法行为。
市政派出所所长李国彰表示,追查双方到案,23岁黄男等人与22岁洪男,因购买权利车有债务纠纷,所以跟随该车辆欲寻找债务人,双方都称为熟识的朋友,后续一同离开讨论处理债务事宜。
警方呼吁,民眾切勿藉故生端,警方绝不容许不法行为挑战公权力,务必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以维护市民安心的生活环境。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