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陈姓男子今年9月中持铁鎚窃取含有稀有元素镭的「北投石」,日前刚被起诉,不到2天又跑到光明路旁的木栈桥,在溪床上挖掘石头,这次被警方当场喝令停止当场逮捕,并从他身上起出探测仪、8.8公斤的矿石以及工具,讯后依照加重窃盗、文化资产保存法移送法办。
警方表示,陈嫌日前才因窃取25.9公斤北投石被捕,为了更精准的窃取珍贵矿石,本月29日,携带精密探测器,如果含有放射性物质镭,探测器会显示数值,不是珍贵矿石,他就放弃不挖掘,警方怀疑幕后有人「下订」,陈嫌因而铤而走险,携带铁撬等工具犯案。
警方29日上午8点45分接获民眾报案,指称有人在挖掘石头,到场后发现并不是施工人员,独自在溪床挖石,立即喝令停止动作,命令从溪床爬上岸,并在身上起出8.8公斤的矿石,粗估盗採的北投石价值超过百万元。
依市府公告,北投石自然保留区范围内,一律禁止开凿,若因盗採矿石将触犯《文化资产保存法」,可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併科5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金,并呼吁民眾发现不法立即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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