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高树乡「挖眼案」震惊社会,事过1个多月后,潘姓女被害人已返家休养,而屏东县议会3日质询时,有议员询问关于被害者向加害人求偿的成功率,对此,社会处坦承,患有思觉失调症的杨姓加害人属经济弱势,潘姓被害人要求偿理赔金,有一定难度。

屏东县议员蒋月惠、曾议雄及黄明贤等人3日在议会中,先后针对「挖眼案」质询相关议题,除询问社会安全网的补强措施外,也担心潘姓女被害人向杨姓加害人的求偿问题,议员说,以目前所见的社会案件来看,多数患有思觉失调症的患者,因其家庭无法长期担负治疗费用,而遭放弃沦为社会不定时炸弹,因此很担心潘姓女被害人会因加害人家境问题,会有索赔困难。

对此,社会处坦承,以杨姓加害人属经济弱势,其家庭经济也不好,所以潘姓女被害人恐怕会要不到赔偿金。

但社会处强调,在「挖眼案」后,县府已结合社政、卫政及警政等各单位强化社会安全网的运作,避免类似案件发生,而县内患有思觉失调症的约有5000余人,多数能正常生活及工作,需列管追踪的仅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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