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年迈周姓妇人匯款135万元给儿子赞助购屋,但约定要让她住到百年之后,岂料儿子不但用助行器砸伤她,还把她还赶出家门。周妇伤心提告撤销赠与,要求儿子返还赠款,一审判母亲胜诉,儿子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二审驳回上诉,且不得再上诉,不肖儿确定得还妈135万。
根据判决书,儿子向周妇请求支援购屋基金,并承诺让她住到百年后,周妇于2013年8月以匯款方式赠与儿子135万元,于去年5月住进儿子买的房子。岂料只住了5个月,儿子竟于10月故意用助行器丢她,导致周妇右下巴及右肩膀受伤,还将她赶出家门。伤心周妇于是提出撤销赠与之诉,要求儿子还135万元。
儿子则辩称,当初母亲赠款时,并没有任何附加条件;发生争执当下,是母亲一味吵闹、根本听不进他说什么,才拿助行器砸墙发泄,若真是故意砸母亲,伤势不会如此轻微。
台中地院一审判周妇胜诉,儿子提出上诉。台中高分院二审合议庭不採信儿子说法,认定其行为已构成刑法伤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母亲主张撤销赠与契约,自属有据,驳回上诉,周妇确定胜诉,儿子得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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