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司改会日前却发函给检察署及法院,附上人头帐户无罪的判决书,称许法官「精致审理」、「谨守无罪推定」,暗示院检不可起诉提供人头 帐户者、不能判有罪;中华民国法官协会12日回应,司改会律师如果认为法官们的努力还不够,其实可以转任法官一起奋门。

法官协会表示,「与其诅咒黑暗,不如点亮烛光」,如果以律师或法律学者为主体的民间司改会的成员们认为认为法官们的努力还不够,其实转任法官的大门一直敞开着,司法院也一直欢迎大家加入法官群体共同奋门,一起点亮烛光照亮天平两端,不仅照亮提供人头帐户的被告,还照亮国家法治秩序及那些晚年痛失毕生积蓄的被害人们。

法官协会指出, 每一个个案具体情节互有差异,审判者该做的事是依据证据及经验法则、论理法则来判断个案被告是否成立犯罪,而不是依据压力团体(Pressure Group)的陈诉书或单方面认为「值得参阅」的无罪判决就判决被告无罪;更不应该是因为压力团体搬出监察院恫吓而让正义的天平只能往无罪方向倾斜,或让审判只能成为通往无罪的单行道,这是审判独立的意义。

协会表示,事实上,从民间司改会所提出的许多无罪判决,也可以看到审判者在各个具体案件中依据证据判决的努力,并非只是一面倒判有罪或无罪。辩护们该做的事,反而是在法庭上透过攻防辩论说服法官,而非在法庭外打延长赛或主导游戏规则。

司改会日前发函全台各 法院和地检,「告诉」法官和检察官,「帐户诈欺的事,监察院有在 查了」,然后真的有法院和地检署把函转给法官和检察官,「虚心接受」司改会的指导。

#人头帐户无罪 #司改会 #人头帐户 #法官协会 #互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