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18岁宋姓男大生因不小心擦撞玛莎拉蒂,却遭3名恶煞痛殴到颅内出血,重伤昏迷多日,台中地院以涉嫌杀人未遂等罪名,且有串共、逃亡、反覆犯罪等疑虑,昨天下午裁定将3名恶徒羁押禁见。为严防交通事故再发生恶煞等情事,国民党立委赖士葆提案,要求交通事故其中一方若有暴力等行为,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说,交通事故遭其中一方暴力相向层出不穷,因此他决定提案修正《刑法》新增第185-5条,在交通事故发生之际,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涉犯第271条杀人罪、第277条或第278条伤害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赖士葆在提案说明指出,针对发生交通事故时,因交通事故当事人亟易处于惊恐、慌张的心理状态,倘此际交通事故当事人一方不仅未採取救护及其他必要救护措施,反更加衝动未理性处理,而当场对交通事故他方当事人犯杀人、伤害或使人受重伤等犯罪行为,将使交通事故现场安全更加堪虑,为此爰针对此类非理性行为,建议应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以收惩治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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