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投票,将于12月18日举行投票,此次公投聚焦食安、环境、能源及公投机制议题,其中第19案也就是「公投绑大选」,由国民党立委江启臣领衔发起,究竟其内容重点为何?《中时新闻网》整理相关重点,带您一次瞭解。

◆主文:「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后半年内,若该期间内遇有全国性选举时,在符合公民投票法规定之情形下,公民投票应与该选举同日举行?」

◆为何提案「公投绑大选」?

现行法若仅以「专设公投日」的方式举行公投,则会降低投票率,不符合民主文化,公投绑大选的原因。

第一,可提高投票率,让公投能过关,提高民主正当性

第二,大幅降低行政成本

第三,促进多元讨论且让政治人物无从闪躲:国民党质疑,2019年则是公投法最灰暗的一年,执政党眼见公投对己不利,便主导修法,试图将公投锁进鸟笼,将公投与大选分开,除了恣意挥霍公帑,更是希冀于以低投票率送终公投,逃避民主监督。

◆反方意见

依2019年修正的「公民投票法」,公民投票日自2021年起每两年举行一次,且2018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绑公投投票程序冗长且过短,甚至发生边开票边投票的乱象,为提供合理筹办公民投票事务时程等问题,公投与选举脱鉤可以有效进行社会沟通及理性辩论,展现真正民意。

◆公投案通过门槛为何?

依据《公民投票法》规定,有效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达投票权人总额四分之一以上者,即为通过。其中依中选会11/8公告相关资讯,初步统计具投票权多达1988万2378人,比2020年总统大选的1931万人还多,粗估有效同意票至少要达497万594人才有机会过关。

◆公投通过后下一步?

依《公投法》第30条,选举委员会应在投票完毕7日内公告结果,通过者应由总统或权责机关为实现该公投内容之必要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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