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新华社报导,第76届联合国大会美东时间12日举行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换届选举,中国候选人黄惠康成功连任,新任期自2023年1月1日起,为期5年。
黄惠康连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同时也是中国外交部国际法谘询委员会主任委员,从事外交工作30余年,曾任中国驻马来西亚特命全权大使、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外交部法律顾问、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等职,曾多次作为中国代表出席联合国大会、宪章特委会、和平利用外太空委员会等联合国机构的届会及联合国主持下的多边条约谈判。
国际法委员会于1947年由联合国大会设立,是联合国架构下负责国际立法研究的重要机构。委员会根据《联合国宪章》要求,致力于促进国际法的编纂和逐渐发展,曾起草《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等重要国际文件。
国际法委员会由34名委员组成,按地区分配委员席位,每5年改选所有委员。
黄惠康10月底接受大陆《羊城晚报》专访,谈中国恢復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强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正向逐步形成为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方向发展。
黄惠康指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国际法和国际法治在国际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恢復联合国合法席位后,中国逐步融入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和国际法律体系,并开始全方位参与多边国际规则制定,坚定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直至登高引领全球治理变革。
重返之初(1971-1981年),中国政府加入了一大批在恢復联合国合法席位之前缔结的重要「造法性」多边条约,总数超过了100个,是恢復席位前22年加入多边条约总数的近15倍,大大促进了这些多边条约的全球普遍适用和国际关系法治化进程。
上世纪80年代起,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随着综合国力的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大幅提升,多边法律外交也由此进入了全方位深度参与的新时期。迄今,中国参加了几乎所有普遍性政府间国际组织,缔结了25000多项双边条约,加入了617项多边公约(含公约修正案),在国际法治领域的话语权、影响力和贡献显着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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