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16日表示,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在9月印发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其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孟玮指出,由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所以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极其严重的危害。虚拟货币「挖矿」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不具有积极的带动作用,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愈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严重不利影响。

发改委强调,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促进国家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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