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在今年疫情第三级警戒期间,因轿车车轮被人泄气,到派出所报案调监视器时,将报案过程全程偷录音,结果被员警制止,王男竟使出「月下偷桃」招式,狠抓员警下体,致员警阴囊、睪丸挫伤。台北地检署依妨害公务罪起诉王男。
起诉指出,王男今年5月25日中午,因其轿车车轮遭不明人士泄气,遂前往北市警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报案,请求协调取附近监视录影, 由骆姓员警受理。
但王男明知在政府机关内不得任意录音录影,竟在派出所内打开行动电话偷录音,被员警发现制止时,王男竟不为所动,甚至出手强抓骆员下体,骆员被袭阴,痛到说不出话来,骆员就医,骆员因此受到阴囊、睪丸挫伤,警方将王男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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