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19岁朱姓男子去年6月,骑车载未满16岁的女友时,不满女友要与其分手,竟强拉至厕所,以手指性侵。女友气的提告,日前遭检方依强制性交起诉。桃园地院审理,认为朱男行为单纯逞其色欲、恶性非轻,依强制性交罪判3年有期徒刑。

检方调查,去年6月23日晚间,朱男骑车载女友经过桃园市中坜区某加油站,竟将她强拉去厕所,还威胁不跟他性交,就让她被退学。女友拒绝后,仍遭朱男以手指性侵。女友气的提告,朱男称,没有拉近厕所,也没有性侵。但女子下体採到男子DNA,检方因此起诉。

虽然朱是衝动犯案,希望减轻其刑,但法院审理,认为朱男逞其色欲,恶性非轻,加上至今仍未与女子和解。仍依强制性交判3年有期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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