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拟将网路平台主要分为6大类、3个级别,其中,根据相关规定,网路平台特别是超大型平台需履行的公平竞争示范、平等治理、开放生态等义务。

大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徵求意见稿)》、《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徵求意见稿)》,日前向社会徵求意见。

据《人民日报》报导,《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徵求意见稿)》提出,依据平台的连线物件和主要功能,将平台分为网路销售类、生活服务类、社交娱乐类、资讯资讯类、金融服务类、计算应用类等6大类。

同时,综合考虑使用者规模、业务种类以及限制能力,《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徵求意见稿)》将互联网平台分为超级平台、大型平台、中小平台3个级别。

《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徵求意见稿)》规定了互联网平台特别是超大型平台需履行的公平竞争示范、平等治理、开放生态等义务。

其中,超级平台的具体标准为:超大使用者规模,即平台上年度在中国的年活跃用户不低于5亿。

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刘旭认为,《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徵求意见稿)》既回应了社会各界对互联网行业强化反垄断的呼吁,要求更细化,又有利于中国企业更好参与数位经济全球治理,更好地在海外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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