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经济部标检局规定,从去年1月1日起无线充电器为应施检验商品,但据行政院消保处查验,抽测市售10件无线充电器,发现有「品质项目」4件不符合规定,「标示项目」4件不符合规定,「重要零组件比对」1件不符合规定,共有5件涉嫌违规。
无线充电器的安全与消费者权益至关重要,行政院消保处与标准局合作,在北部地区的实体店面及网路商店进行购样,由标准局进行品质检测,项目包括「标示检查」、「传导干扰试验」、「辐射干扰试验」及「温升规定」,另分别由标准局及经济部中部办公室依「商品检验法」及「商品标示法」等规定进行标示及「重要零组件比对」查核。
发现有4件辐射干扰试验不合格,行政院消保处简任消保官王德明表示,辐射干扰不合格恐怕会影响家中其他电子用品使用,如收音机、电视等恐怕都会受影响。
王德明说,其中有1件不仅品质不符规定、逃避检验,甚至还造假商品检验标识,恐怕涉及刑事责任,目前仍由标检局厘清案情中。
王德明提醒,如果消费者购买到品质不合格的品项,可以依民法或消保法要求解约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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