塭仔圳市地重划案第一区自动搬迁期限至9月28日,新北市地政局16日针对一区内明显延宕搬迁的违法建物进行劝离拆除,强调市府对于重划案的魄力与决心;而第二区补偿金发价等行政作业亦如火如荼持续进行,当天也同步进行拆除工程作业。
地政局表示,16日拆除的物件,是新北大道一处明显延宕拆迁的违法建物,当天经沟通后,市府人员取得搬迁户同意并将屋内清空,交由市府立即拆除。
地政局指出,一区自去年9月公告开始,给区内民眾为期一年的自动搬迁期限,至今年9月28日,逾期除了不发给自动搬迁奖励金外,对于指标性违章建筑、有公共安全危险之虞或明显延宕拆迁作业情形的建物,将进入强制拆除前置作业,期间会先进行沟通劝离拆除,若影响工程进行,仍接续启动强拆。
另外,二区地上物拆迁补偿费发价作业也持续进行,通知发放比例也已逾9成以上,搬迁期限至12月31日,因此16日当天也同步进行二区地上物的拆除工程,希望全区的拆迁作业能够如期在年底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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