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治安败坏,法务部长蔡清祥今表示,《刑法》已修法加重聚眾施行暴力胁迫的处罚刑度,「法」是没有问题的,但仍需要由检、警把事实查清楚,证据搜集齐全,法官能够从重量刑,才能遏止暴力发生。
国内接连发生聚眾暴力、枪杀、随机杀人事件,国民党立委叶毓兰今在立法院质询时指出,法务部在去年修《刑法》第150条,要针对在公共场所斗殴者能受到吓阻,但从修法迄今,警察机关共移送9672人,地检署起诉率却只有29%;更甚者,起诉案件的定罪率约85%,但9成以上都是易科罚金,也就是「抓得到、罚不到」。
叶毓兰指出,这样的结果,就是让歹徒放心犯案,看到警察也不用怕,因为很容易就可以获得不起诉,就算起诉也只要罚钱了事,这到底是检察官不熟悉法律,还是修法后的法律文字根本有适用的问题?
法务部长蔡清祥指出,适用上应该没问题,而是认知上的状况。他解释,警察的看法与检察官往往有差距,所以要加强两者互相沟通;对于个案的要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证据是否齐全,都要更密切沟通。毕竟,犯罪要形成,除了要有客观的事实还得要有主观犯意。
这是否意味目前《刑法》第150条有关聚眾斗殴刑度不需再修正?蔡清祥说,比较去年修法前与修法后,警方查获的案件人数是增加数倍,这代表法制没问题,但仍要与检察官研究执行技巧、加强搜证齐全,只要把事实查证清楚,证据搜集齐全,让法官能够从重量刑,这样就足以遏止社会暴力发生。
蔡清祥强调,针对执行面的问题,他已要求高检署与警政署在适用上做深切的立定标准,让大家能有清楚的依据遵守。至少到目前为止,检察官对于暴力犯罪,尤其是组织性的暴力犯罪一定都会从速严惩严办。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