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与韩国近日签署「避免所得税双重课税及防杜逃税协定(简称台韩所得税协定)」,将等双方各自完成国内法定程序并以书面相互通知后生效,并自生效日次年1月1日起适用。
林巨峯表示,台韩所得税协定为继日本之后,台湾与东北亚国家签署之第2个所得税协定,适用对象为双方税务居住者(包括个人及企业)取得之各类所得(一般为营业利润、股利、利息、权利金、财产交易所得等),提供合宜减免税措施,以消除重复课税,甚至减轻税负,并提供争议解决机制及其他税务合作,有助双方产业合作与技术交流,增加企业竞争力。
资诚PwC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法律服务会计师林巨峯指出,过往因台湾与韩国未有租税协定,台商多习惯透过第三地境外公司做转投资,站在台湾集团整体角度,韩国子公司匯出股利的扣缴税率是22%,而且该项扣缴税款无法回台扣抵,无形中增加台商整体税负。如今台韩双方完成租税协定签署,将提供双方互为投资绝佳的后盾。
台湾与韩国近日签署「避免所得税双重课税及防杜逃税协定(简称台韩所得税协定)」,将等双方各自完成国内法定程序并以书面相互通知后生效,并自生效日次年1月1日起适用。
林巨峯表示,台韩所得税协定为继日本之后,台湾与东北亚国家签署之第2个所得税协定,适用对象为双方税务居住者(包括个人及企业)取得之各类所得(一般为营业利润、股利、利息、权利金、财产交易所得等),提供合宜减免税措施,以消除重复课税,甚至减轻税负,并提供争议解决机制及其他税务合作,有助双方产业合作与技术交流,增加企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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