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与韩国近日签署「避免所得税双重课税及防杜逃税协定(简称台韩所得税协定)」,将等双方各自完成国内法定程序并以书面相互通知后生效,并自生效日次年1月1日起适用。

林巨峯表示,台韩所得税协定为继日本之后,台湾与东北亚国家签署之第2个所得税协定,适用对象为双方税务居住者(包括个人及企业)取得之各类所得(一般为营业利润、股利、利息、权利金、财产交易所得等),提供合宜减免税措施,以消除重复课税,甚至减轻税负,并提供争议解决机制及其他税务合作,有助双方产业合作与技术交流,增加企业竞争力。

#相互 #所得税 #协定 #税负 #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