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登公告,美商英特格以家登公司中华民国发明第I238804号专利权有无效之原因,向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智慧财产法庭提起确认之诉。公司将委请法律顾问「万国法律事务所」处理本案,以维护「系争专利之有效性」及「公司权益」。
家登表示,本案为「确认诉讼」,对财务及业务方面不致有重大影响。
家登指出,美商英特格未经该公司授权,将其专利权证号:「中华民国发明第I238804号」之专利用于制造、为贩卖之要约、贩卖、使用晶圆传送盒及极紫外光光罩盒等产品。家登先于2021年9月27日发函通知英特格侵权之事实,英特格于2021年10月29日回函表示:「系争专利有无效原因」,并请求与家登公司协商。双方律师于11月12日进行会面,家登表达英特格之系争侵权产品确实落入家登专利范围,且侵权产品歷年来累积获利高达新台币百亿元,英特格公司则表示家登利权存在无效之原因。其后,家登于11月30日收到英特格向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提起「确认家登专利请求权不存在诉讼」之起诉状。
家登于2021年11月30日,委请法律顾问「万国法律事务所」,以英特格侵害上述专利权为由向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等诉讼,请求被告「美商英特格(Entegris Inc.)」、「Bertrand Loy先生」、「台湾英特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谢俊安先生」等4人,连带赔偿家登公司新臺币1亿元,且不得再自行或委托、授权他人制造、贩卖侵权产品,并应将侵权产品销毁。本案后续将由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审认「系争专利之有效性」及「美商英特格之侵害专利权及侵权金额」。
家登表示,晶圆载具为今年快速成长的关键性产品,关键客户的销售上已取得大量出货并挹注营收,将增添营运新动能,为明年起发展主力,代表家登在晶圆传载市场上的重要里程碑,将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后续安排,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之权益。
英特格强调公司重视智慧财产权。英特格与家登过去已针对专利权进行诉讼;台湾智慧财产法院于2019年针对英特格对家登公司专利侵权诉讼作出判决,认定家登侵害英特格中华民国第I317967号发明专利权,且家登须赔偿英特格近新台币10亿元。之后,英特格同意与家登达成和解,并签订授权协议。
关于此次的智慧财产权诉讼,英特格表示,对于家登近期表示英特格涉嫌侵犯其一项专利的声明感到意外。为保护业务并持续向台湾客户提供其所需的产品,英特格已于今年11月5日以家登为被告,向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提起确认诉讼,以证明英特格从未侵害家登的专利。英特格坚信其FOUP和EUV产品没有侵害家登的专利,且家登的专利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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