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罹患思觉失调症的台籍少年,在2019年1月于雪梨山达基教总部持刀杀人及伤人;法院指被告案发时受到精神障碍或认知障碍所影响,裁定被告免受刑责。
涉案台籍少年被指在2019年1月3日于山达基教雪梨总部内,持刀杀死台籍男子叶智仁(Chih-Jen Yeh),并且刺伤教会警卫丰恩(Shannon Vaughan)。此案于今年11月23日审结;澳洲新南威尔斯州高等法院30日宣判。
由于被告涉案时未满18岁,因此法院颁布禁令,指示媒体不得公开被告姓名,且不得公布任何有助辨认被告身分的资料。
判决书指出,患有思觉失调症(schizophrenia)的被告虽然从事违法行为,但由于他受到精神健康障碍或认知障碍所影响,导致无法辨识自己行为的对错;法院遂裁定被告「行为被确证属实但毋须负刑事责任」(act proven but not criminally responsible)。
判决书提到,被告成长于台湾。被告的母亲向庭上表示,她在台湾开始接触山达基教并成为信徒;她曾经相信,要是被告能够完全脱离台湾的生活环境,其病情可能会改善。于是,母子二人在2018年12月中持观光签证进入澳洲,而被告亦开始在雪梨山达基教总部学习。
判决书指出,被告于雪梨山达基教总部学习约3天后,就开始表示不同意课堂上的教学内容。2019年1月1日,一名山达基教职员向被告的母亲告发,指被告的MP3随身碟内储存着一本涉及色情及暴力题材的电子小说。
1月2日清晨,被告母亲趁被告熟睡时,拿走被告的MP3随身碟,并且删除相关内容。被告随后质问母亲,要求母亲在「10秒内恢復已删除的内容」。接着被告开始10秒倒数;倒数结束后,被告随即向母亲拳打脚踢,过程中一度捏着她的脖子。两名山达基教职员见状,立刻上前制止。
随后山达基教职员陪同被告返回住处,被告的母亲则前往另一名信徒家中借宿。当晚,一位名为史提夫(Steve)的山达基教职员指示被告暂时不得进入教会范围,但声称会尝试协助被告恢復已被删除的内容。
1月3日中午,被告进入山达基教总部,当时他的口袋内暗藏一把短刀;值班警卫丰恩在上前查探,过程中叶智仁、其他信徒及职员前来劝吁被告离开。被告随后挥刀攻击叶智仁和丰恩;叶智仁当场昏迷。
过程中,被告一度高声表示「2分钟内要见到史提夫,否则杀光所有人」;接着被告继续向丰恩挥刀,直至警员到场为止。
叶智仁被送往医院后,于当天宣告不治。
判决书解释,虽然被告免受刑责,但法院会将该案移送至精神健康评估裁判庭(Mental Health Review Tribunal)审理,以便决定被告的去向;判决书提到
,被告有可能会被遣返台湾。在相关审理完结之前,被告将会被羁押于新南威尔斯州的法医医院(The Forensic Hospital)的奥斯汀默少年组(Austinmer Adolescent Un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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