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担任戏说台湾节目监制的傅沛筠,4年前因遭三立电视台以收回扣为由解雇,检方依背信罪将她起诉,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认定她受公司委任监制节目,并无任何违背任务行为致节目品质不佳之情,不构成背信罪,判决无罪确定。
傅女1999年起受雇三立公司,担任副总监月薪9万元,为戏说台湾节目的监制,表现优异,但2017年10月3日公司约谈她后,指控她贪污舞弊解雇。
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判傅女无罪,检不服提上诉,认为她违反公司工作规则,向相关制作公司收受之款项,实属回扣性质,使三立公司丧失取得最优惠利益,并导致公司之商誉及营业信用严重受损,足生损害于公司之财产及经济上利益,构成犯罪。
高院认定,尚无任何傅女与相关制作公司约定自三立公司给付之每集制作费中提取5000元给付给她的证据,制作公司每集支付5000元,性质上即难遽认属回扣;至于违反公司规则部分属民事纠纷,而不足因此径认她有何背信犯行,判决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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