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顺钦表示,这次签署距离上次时隔41年,内容共55条协约,明定劳资双方权利义务事项,营造适合双方之劳资关系与劳动条件以促进事业发展与员工福利,创造企业利润与永续经营。

中油与臺湾石油工会于55年8月26日第一次签订团体协约、69年续签第5次团体协约后,原应于72年届期续约,但因劳动基准法于73年8月1日生效施行、经营环境变异等因素,延至时隔41年后的今年再次签订,正值中油成立75周年,更具特殊意义。

中油指出,此次团体协约签订是对员工的权益保障和劳动条件改善,包括遇组织转型充分沟通、禁搭便车条款、工资工时、调职迁调、劳工保障及劳资争议处理等规定,都是双方逐字敲定,未来将是公司与工会的最高工作规则。

中油认为,臺湾石油工会做为企业劳工之窗口及桥梁,能将员工对公司的想法或建议统整匯聚,透过工会协助公司关怀员工、举办社团活动等,有利于内部组织发展与凝聚员工之向心力。签订团体协约为中油与工会协商之必要任务,藉此亦可维持劳资双方沟通管道顺畅,规范公平、合理的劳动条件,发展稳定和谐之劳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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