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防范国际疫情严峻及新型变异株威胁,降低社区传播风险,自2022年1月1日起,劳动部订定之职业训练因应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适用之训练单位均须配合指挥中心强化COVID-19疫苗接种规范,以严守社区防线。

办理职业训练之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前应符合指挥中心规范之下列原则:

一、所有工作人员/从业人员皆应接种COVID-19疫苗2剂且满14天,復业及新进人员于首次服务前,应同时提供3日内抗原快筛(含家用快筛)或PCR检验阴性证明。

二、倘人员曾为COVID-19确诊个案,且持有3个月内由卫生机关开立之解除隔离通知书者,可暂免检具COVID-19疫苗接种证明。惟于首次服务前,仍应提供3日内PCR检验阴性证明,并应于解除隔离满3个月后,儘速完整COVID-19疫苗接种。

三、倘人员经医师评估且开立不建议施打COVID-19疫苗证明者,于首次服务前,应提供3日内PCR检验阴性证明,后续须每周1次抗原快筛(含家用快筛)或PCR检验阴性后,始得提供服务。

为确保办理职业训练之相关从业人员自111年1月1日起能符合上开规范,请各训练单位鼓励未完整COVID-19疫苗接种之工作人员,儘速于110年12月17日前完整接种疫苗2剂。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将配合强化疫苗接种规范修正防疫管理指引,经指挥中心核定后周知,同时将请所属各分署、地方政府及职业训练机构之直接监督主管机关加强查核,如训练场所(域)尚有未完整COVID-19疫苗接种之人员,业者须限期改善,落实防疫措施,降低社区传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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