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职棒会长、立法院副院长蔡其昌今天在立法院通过《运动产业发展条例》修正案,企业赞助免税额提高150%,大大鼓舞这体育界,也让企业界更加愿意赞助体育。蔡其昌下午出席关还杯棒球邀请赛记者会时表示,条例修正过后政府虽然将少收9亿元的经费,但能带给体育界至少30亿元的赞助经费,这是对于台湾体育界最大利多消息。

为提高民间企业扩大体育投资的诱因,立法院7日三读通过《运动产业发展条例》条文修正案,明定营利事业捐赠运动业和赛事,可在新台币1000万元内,按捐赠金额的150%,自其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额中减除;同时删除过去「政府投资运动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规定,藉此促进职业和业余运动业发展。

此外,该条例明定,捐赠对象若为教育部专案核准的重点职业或业余运动业、公告的重点运动赛事主办单位,不受1000万元额度限制。

至于受捐赠上限方面,该条例规定,专户接受营利事业捐赠,每年累积金额以新台币30亿元为限,并得于该总额限度内,针对不同运动种类及受赠对象订定得收受捐赠金额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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