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孝指出,在陆台商面对金税四期与全电发票的开展,未来企业的营运与财务状况对税务机关将是透明又即时。所以企业应先评估自身是否存在两帐不一致的状况应尽速调整。调整过程中应注意企业可透过集团营运流程优化以及关系人间合理利润分配外,帐务上关于应收应付款涉及外匯匯出入、存货管税帐差异处理与模具费收入的安排也是重点。

另外,陈文孝表示,企业也要考虑今后每期与跨期的财务税务比率合理性。因为税务机关已从「以票控税」进至「以数控税」,所以财税数字变化与比率的合理性甚为重要。企业应建立财税数字预警系统,针对数字异常先行了解与整理,除可增强企业财税品质外也可因应税务机关未来的稽查。

2021年11月30日中国大陆上海市、广东省及内蒙古自治区等三地税务局陆续发布《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宣布展开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全电发票)工作。

大陆上海市、广东省及内蒙古自治区的统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可24小时线上免费提供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并于2021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

全电发票主要包括简化领票、即时管理、便捷开票等三大项目。

以简化领票流程而言,全电发票取消了传统发票中领票环节以及开票份数、限额、特定号段等约束,透过去介质、赋码制以及授信制等措施,实现开票「零前置」。

另在便捷开票部分,全电发票解除专用设备限制,纳税人除透过电脑的方式外,也可实现透过手机APP随时随地即时开票,并去除特定版式,提升纳税人开票之便利度。

以即时管理而言,全电发票开具同时,发票资讯会透过系统同步发送至受票方,使受票企业可第一时间查询及下载;开票企业也可透过与ERP等财务系统的对接,实现发票报销、入帐、归檔一体化的操作与追踪,优化企业对于发票之管理。

此外,因交付发票更即时,过往因纸本发票传递时间,产生之收入认列差异将不復存在,未来交易一旦发生,销售方即可开立发票认列收入,并可同时符合受票方交付发票之要求,大幅降低收入认列之时间性差异,过往企业常用之「未开票收入」跨期调整情形预期也将显着下降,降低企业办税成本。

至于未入帐者,不用再填立《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由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已入帐者,未来开票方及受票方均可发起红冲发票流程,经双方确认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由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藉由全电发票联网的特性,未来税务机关将可透过金税系统、大数据及人工智能识别等技术,侦测到企业发票之异常情事,而全电发票因採授信制度,未来纳税人开票额度也将受到其税务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等级以及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直接影响,亦即税务机关可能透过降低开票额度、中断开票权限等措施,藉以制裁相关违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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