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邀集六都及新竹县市等地方政府开会,盼新北、桃园、台中、高雄及新竹县市,能仿效台北、台南根据囤房户数多寡订定「囤房税」差别税率;高雄、桃园、台中与新北近期陆续表态研拟加大囤房税力道。
对此,住商不动产企划研究室资深经理徐佳馨今天受访时指出,根据目前规划是「不採全国总归户」,让各都自行决定税率使用,但由于各地区造价与路段率不同,计算出来的房屋税也会有所落差。
她说,名下拥有多间房产的屋主除了可以透过精算各县市税额,将税率高的区域房产转作自用,也可能用过户给「关系人」方式节税。
屋比房屋总经理叶国华则表示,为了居住正义,政府有必要抑制不当炒房,但若单靠囤房税实施,效果恐不大。根据内政部资料显示,全台逾30年屋龄老屋已突破400万户,占住宅存量比重超过5成,房屋折旧过半数的房屋相当多。即便政府调高税率,「房屋税增加仅几千元」,效果将相当有限,恐难改善不当囤房。
徐佳馨指出,以过去经验来看,税负增加对于房东实际影响不大,政府甚至会给予房东税负优待。不过,只要区域的租屋市场需求较大,房东就有可能将税负转嫁给房客;叶国华建议,政府必须审慎规划,祭出相关配套,避免无壳蜗牛族先受其害。
叶国华认为,囤房税实施关键在于「税基」及「适用对象」,像是房屋标准单价、路段率、差别税率等,调整权限均在地方政府。不过,房屋税徵收率自治条例需经议会同意,在选票及民意拉锯下,预估各县市实施囤房税将有颇大差距,对抑制囤房效果恐怕将打折扣。(编辑:赵蔚兰)11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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