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昨(9)日部务会报通过修正草案,共有五大重点,首先将全面限制预售屋及新建成屋换约转售,其次,严惩炒作最高处3年徒刑或併科5000万罚金,同时要求预售屋解约申报登录、管制私法人购屋、建立检举奖金机制等,以有效防止住宅沦为炒作工具。
台湾房屋集团趋势中心执行长张旭岚指出,修正草案从移转限制检举等手段来防杜炒作的可能性,可以看出内政部下重药打炒房的企图心,不过预售屋买卖契约一旦签署,即成为民眾的财产权,限制人民转售权利,恐怕还需要多方完备的讨论。
预售屋销售从签约预定到交屋可能长达两三年,中间变化多,有人确实会因财务、迁移、家庭、婚姻等状况必须转售,政府如何在严控房价下又能照顾到实际状况,需要有更明确的配套措施。不过内政部说重话下重手,不管后续草案是否通过,也让预售屋市场收到警讯,未来交易或转让的难度增加,有机会让过热的市场稍稍缓和,回归需求性的理性购买。
此次修正「平均地权条例」及「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共有五大重点,首先,预售屋或新建成屋买卖契约,买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亲等内旁系血亲外,不得让与或转售第三人,且销售者不得同意或协助买卖契约让与或转售;违者将按户栋处罚50~300万元。
第二,严惩任何人有意图影响交易价格、制造热销假象及垄断转售牟利等不动产炒作行为,违者将处罚100~500万元;若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场交易不安等而损及公眾或他人情形者,并可处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罚金100~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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