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长陈大田欢迎民眾、社区、企业、商家及各机关团体提出申请,共同打造台中耀眼街景。(台中市政府提供/陈世宗台中传真)
建设局长陈大田欢迎民眾、社区、企业、商家及各机关团体提出申请,共同打造台中耀眼街景。(台中市政府提供/陈世宗台中传真)
建设局长陈大田欢迎民眾、社区、企业、商家及各机关团体提出申请,共同打造台中耀眼街景。(台中市政府提供/陈世宗台中传真)
建设局长陈大田欢迎民眾、社区、企业、商家及各机关团体提出申请,共同打造台中耀眼街景。(台中市政府提供/陈世宗台中传真)

台中市政府邀您一起「点亮台中夜美丽」!为迎接圣诞节及农历春节,营造年节氛围,12日起至明年2月28日止,台中市行道树可悬挂灯饰并免收规费,悬挂期最长1个月,到期后可重新申请;建设局长陈大田欢迎民眾、社区、企业、商家及各机关团体提出申请,共同打造台中耀眼街景。

陈大田指出,依据「台中市公园及行道树管理自治条例」第21、22条规定,申请行道树悬挂灯饰,应缴纳每株5000元保证金及2000元使用规费。为与市民朋友一起亮眼台中街头,今年从耶诞节前1个月即开放行道树悬挂灯饰,经审核同意者,期间免收使用规费。

陈大田表示,市府仍需酌收每株5000元保证金,欲悬挂圣诞灯饰可上台中市政府建设局官网下载「行道树悬挂灯饰申请表格单」依规申请。

陈大田说,建设局持续点亮台中,除推动「争妍SHOW艷」计画,于台中12处亮点公园及重要路口设置主题造型灯饰外,佳节期间行道树加上灯饰点缀,让街道看来更缤纷、活泼,结合民间力量,透过不同团体的创意,一起妆点出最具特色的圣诞与新年氛围。

建设局强调,悬挂灯饰期间电力供应由申请人负责,请确保所有与电力供应相关设备的公共安全,并对行道树、景观及交通等无不良影响。灯饰悬挂期间,也应派专人巡查、管理及维护;悬挂灯饰拆除完毕后,检附灯饰拆除前、后照片,完成后申请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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