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南科管理局举行的「营业秘密战略及经贸商机演讲培训」,第二场营业秘密战略致胜之道13日登场,主讲人之一的中原大学财经法律学系教授陈樱琴认为,美国以《经济间谍法》来对付商业间谍,全球高科技研发竞争,国内外抢人才已成为常态,受雇于企业的员工,应具备职业与就业伦理。
主任检察官高一书建议,企业要主动盘点公司的营业秘密,进行清点、辨识、文件化、价值评估和登录管理等程序,才能在诉讼攻防中立于不败之地。如何防止员工带枪投靠,应注意避免成为被害人,也要避免成为加害人,对于营业秘密法的规定应有所认识,如「法人两罚」,一旦有营业秘密泄漏情事,处罚对象可包括行为人和公司法人。
律师吴尚昆归纳歷年法院案例重点举例,一家专做台日往来的货运公司,离职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将原公司的客户名单及签收单中的资讯,擅自重制至个人手机中,并跳槽到相同业务的新公司。原公司告离职员工侵害营业秘密,但智慧财产法院判决,原公司仅单纯要求员工「要将签收单交回公司」,并没有做到「合理的保密措施」,最后公司以败诉收场。
陈樱琴说,营业秘密保护网的严密与否,除了法律制度面的周全外,就员工而言,一旦受雇于企业,就应有最基本的职业伦理和就业伦理,发生「带枪投靠」的案件,企业界应同声谴责,就像不宜买受来路不明的产业情报资料一样,否则以目前的营业秘密法规定,会罚及「辅助侵权」业者,实值提高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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