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公投1982万人有投票权。(中选会提供)
四大公投1982万人有投票权。(中选会提供)

四大公投12月18日正式投票,中选会公告,全国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投票权人人数为1982万5468人,依《公民投票法》规定,1/4以上的投票权人投票,且同意票数大于不同意票数,通过门槛为495万6367票。

中选会指出,投票结果通过或不通过门槛一节,规定于公投法第29条,规定是公民投票案投票结果,有效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达投票权人总额四分之一以上者,即为通过;有效同意票未多于不同意票,或有效同意票数不足前项规定数额者,均为不通过。

中选会表示,以投票权人人数1982万5468人确定统计而言,有效同意票达495万6367票以上且亦应多于不同意票,始为通过;反之,若有效同意票未多于不同意票,或有效同意票数不足495万6367票,公投案依法则为不通过。

此外,中选会提供投开票所地点线上查询,民眾即日起可透过「110年全国性公民投票专区」网站,就可以看到「我要去哪投票」平台,即时查询投开票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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